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我想辞职,请问辞职违约金怎么把

我想辞职,请问辞职违约金怎么把

河南-郑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17.07.02 16:06:43 280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跟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签了五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还没到期,我想辞职了,请问辞职违约金怎么把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郑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要看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违约条款,按照里面的违约条款执行,如果没有违约金额限制的话,一般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书就可以了。

2017-07-02 16:19:43 回复
咨询我

劳动要辞职,如果用人单位有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分摊未履行完合同期间的费用的,否则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上是辞职违约金怎么把问题的回答。

2017-07-02 16:08:4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