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谁提出离婚没有直接的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应该依法分割,而且像你这种情况:男方经常家庭暴力而且夜不归宿,证据确实充分的,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后是否能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如果在离婚时女方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相关法律可参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1、如果证据充足,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你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具体个案数额视情况而定,不过不知道你是否在诉状中提出了该项诉讼请求,如果没有提出可能已经超过期限而不能被法院所受理;
2、如果对方所列的物品仍然存在,且均是其婚前购买,那么应当认定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如果是婚后购买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3、协议书应属于有效,但内容须说明;
4、要求损害赔偿的,仅仅限于下列情况,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你所说的证据不能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
以上是家庭暴力财产分割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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