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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因为浑身乏力,腿抽筋

ask****167 江苏-扬州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6.27 06:17:13 17人阅读

我老婆因为浑身乏力,腿抽筋,长期舌苔发白等症状去医院就医,已告知医生自己的症状和多囊肾病史,要求全面检查,医生不允,说没事,就是舌头有问题,开了很多中药让回去吃,为了病好,只好相信医生,硬着头皮把所有中药都喝了,结果病情越来越重,实在受不了,去扬州医院检查,肌酐已经一千多,到了尿毒症晚期,肾脏已经保不了,只能透析和移植,因为医院误诊,延误了治疗,喝中药又加重了病情,导致尿毒症病发。我想问下能要医院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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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是属于医疗事故,你只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去起诉就好,要求他们赔偿相关的事项。

2017-09-25 14:0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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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8-12-03 19:31:10 回复

可以,但是需要做鉴定,如果确定属于医院的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医院赔偿,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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