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一直在深圳发展,今天打电活说在上班期间受伤了,还比较严重,咨询下深圳工伤赔偿步骤具体有哪些相关内容;
深圳工伤报销流程:
(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3)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4)单位或职工的开户银行及帐号;
(5)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2、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3、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送达《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以下深圳工伤赔偿步骤如下所示: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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