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故拘役也可以监外执行。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专业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允许监外执行特定情况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罪犯:患严重疾病、孕妇哺乳、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且不危及公众。无期徒刑者如符合哺乳期条件也可申请。有社会危害性或自我伤害风险者不得保释就医。病情严重需康复治疗需省级医院出具证明,由法院决定。监狱或看守所申请暂缓执行,狱外候审期间如涉犯罪,公安机关负责调查,检察院依据刑诉法处理。
专业解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专业解答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若满足缓刑条件,有机会减刑。但减刑时,必须遵守最低服刑期限。例如,缓期后减为无期徒刑,实际服刑不得低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则不得低于二十年。
专业解答如果监外执行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再次怀孕,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实施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主要适用于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他们可能因疾病、怀孕或哺乳等原因无法在监狱正常服刑。这种情况下,罪犯可以暂时在其原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刑罚,并由基层组织或单位协助监督。
专业解答违法者在监外执行期间流产,康复后仍须接受监管,具体需视情况决策。法规规定,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时,可暂行监外执行。但保外就医原因消失且刑期未满,应重新收监;刑期已满则立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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