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嫌盗窃罪判不判缓刑,得看是否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
2、缓刑的适用条件有三,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涉嫌盗窃罪,积极退赔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从轻并且减轻,具体是从轻还是减轻要由根据情节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8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解答如下, 公诉案件中,从案件的公诉起,公布开庭审判,到判决的结果的公布,这个时间是由其案件的主审官决定的,因而时间有长有短,但是,都不可以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一般的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普通案件应当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审理完毕,这是对于案件较为简单清晰的情况。但是像案件较为复杂的,比如集团型的作案、流窜作案这些类型,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将审理时长延伸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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