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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转移合同是否有转让金?

王** 广西-桂林 征地拆迁咨询 2021.05.22 14:14:52 487人阅读

农村土地转移合同是否有转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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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1-05-22 14:1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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