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诉讼保全完成后,如需后续措施,可再次申请。紧急情况下,如未及时申请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可在起诉或仲裁前向相关法院申请保全。但需提供担保,否则可能被驳回。法院需在48小时内裁定,一旦裁定即执行。如30日内未启动诉讼或仲裁,法院可解除保全。
律师解析 财产保全措施一旦解除了,仍然可以再度提出申请进行保全。 如果相关利益方因为情况紧迫而无法等待,若未能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将可能导致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此时,该利益方可在启动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之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然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其申请。 当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裁定; 一旦裁定采取了保全措施,就应立即开始执行。 此外,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后的三十天内,如未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或申请仲裁,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解除已实施的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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