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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财产保全流程有哪些

廖** 福建-漳州 房产纠纷咨询 2021.05.19 07:32:05 460人阅读

财产保全的基本流程是什么,财产保全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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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2021-05-19 07:33:05 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第一审流程的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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