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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可以捐赠遗体吗?

曾** 陕西-西安 婚姻家庭咨询 2021.05.18 14:40:43 2421人阅读

正常人可以捐赠遗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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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捐赠是不得扣除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捐赠才可以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45号)第一条: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五条: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2021-05-18 14:41:43 回复

每个地方都有地方性的捐献法规没有统一的国家相关立法,捐赠,在我国主要指的是公益救济性的赠与,它是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通过我国民政部门以及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或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红十字会等)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或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一种赠与行为,具有自愿性和无偿性,捐赠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自己所有或自己有处分权。所以遗体捐赠是没有报酬的。

遗体捐赠手续一般需要去所在城市红十字会的遗体捐赠科室进行办理。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捐遗志愿者需要告知是否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捐献颁证、人道救助、缅怀纪念等工作。

您好,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遗体捐赠要求在死亡前由子女先签订相关死亡后遗体捐献的,但是死亡后,如死者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者签订相关的捐献书说明死亡后自愿捐献遗体,子女能否决定捐献遗体那么就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进行遗体捐献,首先,死亡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以捐献遗体的。再者,需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两者都需具备,才可以进行捐献。所以,并不是您所说的需要别人的签字,您可以在生前就对自己死亡后的身体做主(亦可以立遗嘱说明不能作为遗体捐献),但是死亡后,由您的家人对您的遗体做出是否捐献的决定,当然,也应该相信您的家人一定会遵从您的死后的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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