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解除租赁关系是可以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而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不解除,继续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解除与其租赁合同。由于非法转租,次承租人损坏房屋,您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您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法转租的次承租人,相对于你属于无权占有人。因此,您对次承租人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可以要求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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