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专业解答一方因无合法的依据而取得利益,造成另一方存在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该债成立时必须是一方受益,另一方受损,受益和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专业解答不当得利概念内容有,当事人没有合法的依据,而有损于他人所取得的利益,对于获得者就需要按规定把这笔利益全部的返还,如果当事人不予理会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业解答不当得利的概念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我国的不当得利返还的过程中,如果是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专业解答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概念是,当得利人背离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时候,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民法典中排除了以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债务清偿和已知无给付义务的债务清偿的情况。
专业解答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律师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构成给付型不当得利,有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基于给付而取得利益。 二是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失。 三是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没有法律依据。 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因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类型。一是基于受益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有以下三个要件: (1)因侵害他人的权益而取得利益。 (2)使他人受损失。 (3)没有法律根据。 二是基于受害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三是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四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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