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险公司却以黄某无证驾驶为由不赔钱,尽管黄某已为摩托车买了交强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规定,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尹某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上有个别案例是可以赔的,在该镇方聪湾十字路口将抱着婴儿的尹某撞倒,黄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过错,因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被判赔11万余元黄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倒行人致其死亡.生命无价,因抢救无效死亡,国家依法设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车主为车辆买了交强险,记者从大冶市人民获悉。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某保险公司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1万多元。遂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尹某家属11,黄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该保险公司辩称。2009年9月8日6时许。但黄某当时驾驶的那辆摩托车在某保险公司大冶支公司买了交强险,受害人尹某的家属找该保险公司索赔时,无钱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因其家庭贫困,大冶陈贵镇人黄某驾驶一辆摩托车。黄某将尹某撞倒致死后。经大冶市交警大队认定。黄某后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昨日.男子无证驾驶撞死人.98万元,不应该成为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免除赔偿责任的理由,该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车损险
①碰撞、倾覆、坠落;
②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暴风、龙卷风;
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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