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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遗嘱问题,我爸和后妈妈有三套房子

ask****209 山东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5.16 21:51:19 94人阅读

我想咨询遗嘱问题,我爸和后妈妈有三套房子,后妈妈带了一个哥哥,现在爸妈给哥哥过了一套房子了还有两套,我要结婚了,爸妈说要立遗嘱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这样,后妈妈还能再还能改遗嘱吗?爸爸说这份遗嘱是不能改的,我不是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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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是夫妻共有,您爷爷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他的份额(房产的一半),因此,如果对房产进行了全部处置的,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如果您爷爷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房产不全是您奶奶的。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和知道立遗嘱的法律行为及其后果,即使存在轻微老年痴呆,也是可以立遗嘱的。如果公证处能够提供遗嘱公证,无须其他子女在场

2017-08-16 09:39:05 回复


1,父母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并且可以指定由任何一个或者几个子女继承,也可以指定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遗嘱中未分配遗产的,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可以参考相关规定(1)《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7、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那就要拿出分好的证据来,不然只能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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