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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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如下:
经适房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专业解答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律师解析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律师解析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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