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长沙法律咨询 > 长沙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如何理解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如何理解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苏** 湖南-长沙 行政诉讼咨询 2021.04.03 19:09:28 370人阅读

如何理解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其他人都在看:
长沙律师 行政类律师 长沙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对于一个案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在立案的时候不予受理,应当先受理,因为如果相对人并不以时效作为抗辩,此时,就应当正常审理案件。如果相对人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可以驳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比如,甲欠了乙10万元钱,但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乙将甲告上,要求甲偿还债务。但庭审过程中,甲主张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拒绝承担责任,就会查明债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查明债务确实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就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原告的权利主张不予支持,原告败诉,也就是说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甲没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就不能依职权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审查,如果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可以判决原告胜诉。可见,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是以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为前提的。

2021-04-03 19:11: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