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赔偿的项目有:
(1)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专业解答在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意外的事件并非所有情况均能认定为工伤事故,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方可获得工伤认定。具体而言,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该事故必须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合理路径之中;其次,劳动者在此次事故中不负有主要责任;最后,事故发生的时间需符合企业所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范围。若未能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条件,那么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交通伤害将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专业解答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遭受车祸,所在公司应对该员工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以及财务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条款之规定,劳动者在往返于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的过程中,如若遭遇并非由其个人主要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或受到了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公共客运轮船、铁路列车等交通工具引发的意外事故带来的伤害,均应视为工伤范畴予以认定和补偿。
专业解答同样,针对您描述的情形,您仍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值得注意的是,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这两者之间乃为两个完全独立且互不干扰的法律体系。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且该事故并非因个人疏忽或未经受权之行为所致,同时又符合工伤认定的各项条件时,即便您已与肇事方达成了私下解决方案,亦无碍于您继续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进而有机会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当对工伤赔偿(特别是上下班途中的车祸)处理有疑问时,应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补助等。如果赔偿金额不符合预期,或者是因为计算错误或者没有充分评估损失,就需要准备充分,收集医疗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专业解答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伤了,那么公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必须立即给受伤的职工进行工伤申报鉴定,还要保障他们在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此外,公司还需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程度,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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