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聊城法律咨询 > 聊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公用通道占用小区公共绿化,该怎么补偿

公用通道占用小区公共绿化,该怎么补偿

罗* 山东-聊城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4.02 07:40:26 422人阅读

公用通道占用小区公共绿化,该怎么补偿

其他人都在看:
聊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聊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属于征收土地的,应该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请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
分隔带一般为2米,也有35米的,路侧为路基坡脚外4米,挖方段坡顶外5米。这个范围为公路用地界内必须占用,然后作为绿化带。属于设计规范规定范畴。
一些旅游道路,额外多规划绿化带,1530米,如楼上所述。但是这些范围不属于公路占地,一般为地方政府行为,不受公路法保护,属地方政策管理。

2021-04-02 07:41:26 回复

开发用地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应该为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面积。但也有人提出,房产开发商在取得开发用地时城市建设部门已经要求其按一定容积率、绿化率进行规划,国土部门下达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许可通知书》里也标明了绿化率等,而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所以计算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应是减去用于绿化和道路的土地面积后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面小区绿化和道路用地能否作为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成为一个争议的问题。我们认为,对开发用地中用于绿化、道路的公共设施用地应分两个阶段区别对待。第一,在国土部门签发土地使用证日到开发项目完工并开始交付使用期间,应按土地使用证载明实测面积全额纳税,包括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用地。理由如下:其一,在土地闲置及施工建设期间,虽然规划图内已经规划了绿化等公共用地,但实际使用人是房产开发商而不是社会公众;其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化谁来管

    专业解答通常,这部分由社区物业公司管理。遇问题,消费者可向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规划办求助。侵占公共区域,城管和物业都可干预。擅自占用属违建,县级政府决策,城建或城管执行拆除。物业无强拆权,城管作用关键。

    2024.06.13 5885阅读
  • 高速公路绿化带占用土地是每年给补偿还是一次性给补偿

    专业解答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高速公路绿化带占用土地是每年给补偿还是一次性给补偿,征地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2024.09.20 2936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