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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盗窃罪,盗窃罪的特征有哪些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盗窃罪犯罪的主要特性有哪些(一)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公民所有的财物。盗窃罪指向的财物一般是有形的,但也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某些无形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的技术成果,长途电话帐号、电信码号等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所谓秘密窃取,通常指行为人采用自以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来取得财物。所谓多次盗窃,根据最高人民1997年11月4日《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某种特定身份的人实施了与其身份有关的盗窃行为,也可构成盗窃罪。如刑法第253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盗窃罪犯罪的主要特性有哪些(一)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公民所有的财物。盗窃罪指向的财物一般是有形的,但也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某些无形物,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的技术成果,长途电话帐号、电信码号等等;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所谓秘密窃取,通常指行为人采用自以为不被他人发觉的方法来取得财物。所谓多次盗窃,根据最高人民1997年11月4日《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在一定情况下,具有某种特定身份的人实施了与其身份有关的盗窃行为,也可构成盗窃罪。如刑法第253条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拆邮件并窃取其中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专业解答盗窃罪所针对的特定地点主要囊括住宅建筑物、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公共场合、办公场所和仓库等涉及存放物品金钱财宝的场所。除此之外,现如今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诸如电信通讯的先进科技手段进行的"电子盗窃行为"也同样被认定为盗窃罪的犯罪场所之一。这些场所的存在充分反映出对于公民个人隐私权及财产安全的严重侵害。
专业解答在刑法上,盗窃案件有一些特殊类型。比如,蓄意多次盗窃,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私闯民宅盗窃,非法进入他人居住且相对隔离的住所;持械盗窃,携带非法或危险器具盗窃;公然扒窃,在公共场合或交通工具上擅自拿取被害人财物。
专业解答盗窃罪中“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有所差异,一般来说,30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私财物就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了。不过,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个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专业解答刑法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盗窃罪作为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不应轻易获得豁免。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的定罪和量刑应该依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而不是基于情境或个人的主观意愿。如果盗窃行为是在特定情境下发生的,如涉及自物或近亲财产,或者获得了谅解,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不能免除刑责。同时,对于小额盗窃和情节轻微的盗窃行为,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在自然灾害等困境下为了生存而盗窃的情况,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处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轻易地减轻或免除盗窃行为的罪责。
专业解答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窃取数额不是较大,但曾多次实施盗窃。3、犯罪主体多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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