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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亲子鉴定才能合法

朱** 新疆-阿勒泰 其他咨询 2021.03.31 21:06:33 475人阅读

怎样做亲子鉴定才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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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因移民、公证、户口、诉讼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对于个人怀疑亲子关系的当事人,可自带样本(如血痕、带根毛发、口腔拭子等)办理委托手续,可以不提供个人证件,进行匿名鉴定。
做亲子鉴定需要按以下程序办理: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出具由、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受理程序首先需要签订委托协议,风险提示单,采集当事人血样,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学记录。缴纳鉴定费用,并约定报告领取方式。不管你是做哪种鉴定,鉴定结果是一样的。是的就是的,不是就不是,这个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司法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不在存在个人鉴定与司法鉴定结果不同的观点。
法律效力
只要有资质做亲子鉴定,就有做产前亲子鉴定的资质,这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看,对于亲子鉴定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其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如果说鉴定牵涉到胎儿的权利,那么胎儿的母亲应该是其第一监护人,应该可以代为行使其权利。

2021-03-31 21:07:3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因移民、公证、户口、诉讼需要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携带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出生证前往司法鉴定机构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对于个人怀疑亲子关系的当事人,可自带样本(如血痕、带根毛发、口腔拭子等)办理委托手续,可以不提供个人证件,进行匿名鉴定。 做亲子鉴定需要按以下程序办理: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出具由、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 受理程序首先需要签订委托协议,风险提示单,采集当事人血样,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学记录。缴纳鉴定费用,并约定报告领取方式。不管你是做哪种鉴定,鉴定结果是一样的。是的就是的,不是就不是,这个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司法结果是一样的。所以不在存在个人鉴定与司法鉴定结果不同的观点。 法律效力 只要有资质做亲子鉴定,就有做产前亲子鉴定的资质,这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从目前的法律法规看,对于亲子鉴定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其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如果说鉴定牵涉到胎儿的权利,那么胎儿的母亲应该是其第一监护人,应该可以代为行使其权利。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具体要看案情和案件数量而确定,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法律只对审限有相关的规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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