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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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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珊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十年,认真负责、专业严谨,能灵活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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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延期到什么时候法律并没有规定,你不可以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不会受理,拒绝后检察院才会受理,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上一级检察院进行抗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对于该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检察院立案以后,会对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终结的案件,检察院的应当分情况作出是否提起抗诉的决定。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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