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与保险有关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这种情况:机动车主作为侵权人向保险人就第三者责任险投保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侵权人为了获得赔偿要求追加保险人或者依职权通知保险人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从而直接判决保险人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追加保险人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来直接承担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存在法律冲突,原因在于:侵权损害的法律关系与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两种法律关系,它们的构成要件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认定责任的方式不同,保险人向侵权人给付保险金是依据的保险合同约定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而不是按过错责任来确定,侵权损害赔偿则是按行为人的过错责任来确定的。若追加保险人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保险人提出既然根据保险合同追加为被告或者第三人,要求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一并审理和解决保险合同纠纷,这就偏离了追加保险人的本意,不审理又与追加保险人为当事人在法律适用上采取双重标准而相冲突,但是同意审理又脱离了本诉,且审理起来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又享有追偿权,要求向同为当事人的侵权人直接追偿,就应该予以支持,否则显失公正。新修订的《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2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意味着所有的责任保险,只要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经被保险人请求或者被保险人怠于行使索赔权的,第三者均有权请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其支付保险金。其规定的所有侵权案件和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均可合并审理,也将使民事诉讼法面临极大的挑战。
2021-03-29 20:00:00 回复专业解答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财产利益、人身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不法行为,而相邻关系却是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适法性;2、侵权行为能够造成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法律后果,这种损害后果是不能容忍的,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相邻关系虽然也会使相邻权利人的财产权利受到限制,但这种限制是必要的、合理的。
专业解答损害股东利益纠纷跟侵权纠纷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侵权纠纷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比如侵犯生命权,侵犯健康权,隐私权,肖像权,荣誉权,财产权等,这都属于侵权行为,但损害股东利益纠纷是特定的,也可以说损害股东利益纠纷属于侵权纠纷的一种。
专业解答医疗侵权纠纷跟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没有任何区别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都是三年,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法律适用方面不一样,在赔偿项目以及技术鉴定上都有区别。
专业解答医疗事故纠纷一般是指的是医疗机构和其医务人员因为工作不当导致受害人产生损体损失。而医疗清泉一般是指的医疗单位或者个人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相关损失。两者都需要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专业解答医疗事故纠纷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区别是法律适用方面存在差异、鉴别类别方面存在差异、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数额方面存在差异,医疗事故纠纷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人身损害是由于医疗过失给患者造成的。
律师解析 股东纠纷与职务侵占区别是: 是否是通过职务的关联性,非法故意侵吞公司财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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