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专业解答当破产公司的资金不足以赔偿职工时,职工需要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包括工资和补偿等。管理人会对这些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的资产会被全面清点,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如果分配后仍然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职工需要持续关注清算的进展情况,并寻找潜在的资金来源。
专业解答个人破产清偿要向法院申请,提交财产、债务相关证明。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安排管理人接管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理,还要召开债权人大会。清算分配完成后,破产程序就结束了,法院会裁决并公示。
专业解答破产重整后,关于债务的清偿,大致会有以下几步:重整计划会明确还债顺序和方式,通常担保债权会先还,其他债务按法定顺序还。管理人负责监督和执行。破产企业要按计划还钱,有争议可提,也可法律维权。
专业解答破产程序开始后,管理人要全面清查债务人的财产,特别是担保资产。要仔细确认区分破产债权,尤其是带抵押权的债权。其中关键步骤是按照法律顺序分配债权。抵押债务优先偿还,不足部分就转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后续分配。
专业解答企业破产重整后,还债可是个关键步骤: 首先,得明确咋还钱,包括用啥方式、啥时候还、先还谁后还谁。 然后,破产管理人得好好管着债务人的财产,把能变现的都变了现。 最后,按照顺序给债权人还钱,得把账算清楚,不能有错。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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