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
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
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
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的形式实施。
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刑法》第24条
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
1、没有造成损害。
2、造成了损害。
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甲某、乙某在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符合中止犯的构成要件,因此,应当依照中止犯的处罚原则对其减轻处罚。
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
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
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专业解答骗取贷款罪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通常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一般来说,如果骗取贷款的行为导致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利息损失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会被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专业解答在界定“造成严重后果”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复杂因素,比如受害人的重伤、死亡、重大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社会效应,或者提升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诱发其他严重后果等。总之,要结合案件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节进行深入分析。
专业解答在接刑辩业务时,盈科律所判定犯罪中止需要深入研究三个关键要素:第一,犯罪中止必须是基于行为人的自主意愿,是其主动放弃犯罪或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了结果的发生,而非受到外力的强迫。第二,中止行为必须贯穿整个犯罪的预备和实施过程。第三,行为人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仅仅是停止了犯罪行为,但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阻止结果的发生,那么这并不构成犯罪中止。
专业解答界定诈骗贷款中的“重大损失”,可以从贷款总额、未还金额、金融机构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方面来考虑。如果诈骗金额巨大,而且多数无法追回,导致金融机构资金回笼受阻,严重影响其运营,就可以视为造成了重大损失。
专业解答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中止,即犯罪主体在实施拐卖行为时,主动放弃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对中止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若犯罪主体在拐卖前,因自身意愿而放弃犯罪,通常会被视为犯罪中止。这种行为反映了犯罪主体在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态度转变,对于减轻其刑事责任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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