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出现安置房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而且协商解决的方式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的纠纷。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安置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买卖纠纷却跟一般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所差异,具体包括: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引发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主体不合法或者不适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
卖房者只有部分所有权,如夫妻双方或者是数人的共有房屋,或者是只是家庭成员之
一,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特别是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为了独自得到房款,将共同居住的房屋出卖的情况较多。
没有取得合法所有权而出卖安置房。
2、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1)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
(2)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的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
(二)因买卖房屋的性质发生纠纷
由于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初期阶段,各种房屋由于其建设的时间、建设的单位不同,是否经过房改和房改的时间不同,加之我国幅员辽阔,各省甚至各市的政策都有不同,因而在是否允许自由买卖和是否允许上市上都有不同的规定。因而,因房屋的性质不同,也往往发生纠纷。对于房屋买卖的合同的效力也产生不同的影响。
1、军队、铁路和某些未经过房改的单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许买卖,特别是不允许卖给外单位、外系统。
2、某些地方规定公房房改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允许买卖,如果买卖,必须首先卖给原单位,或者经过原单位的批准。
3、各地对公房使用权的买卖规定不同,有的地区允许买卖,有的地区不允许买卖。
(三)因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纠纷
因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纠纷的很多,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其中比较常见的是:
1、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合格或不合法而无效。
2、买卖房屋的客体即房屋本身的性质决定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允许买卖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买卖的房屋不能成为房屋合法买卖的客体。不允许买卖包括房屋从所有权的角度不允许买卖和房屋本身的质量不合格和不允许买卖两种情况。
在处理这类买卖合同纠纷时,应该注意的是,有些房屋的买卖在双方签订合同或交付房屋时,政策不允许对该房屋买卖,但是,在发生纠纷时政策发生了变化,已经允许买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交付,买房者已经入住多年,为了稳定社会,稳定买卖关系,一般应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专业解答在涉及到房屋买卖纠纷的情况下,我们可依据相关合同所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予以妥善处置。同样地,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与协商也是妥善处理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通常来说,房屋买卖合同会明确规定争议处理的具体方式,例如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抑或是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专业解答处理房屋产权纠纷,可协商、仲裁或诉讼。协商应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仲裁常见实用;协商和仲裁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各方应尊重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内部成员间交易无欺诈、显失公平的合同有效,可驳回退货返款诉求;向集体经济组织外出售,获批准的合同有效,驳回无效诉请;本乡镇外购买未经批准且未履行的合同无效,需退回房款;对外出售未经批准但已履行并入住的,合同无效时,将考虑权益影响和过失责任,合理安排补偿。
专业解答处理房产纠纷时,优先尝试以和解和互利原则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可通过协商寻求平衡。若两者无效,可选择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仲裁作为次选,法院诉讼为最后手段。整个过程强调平等协商,必要时第三方介入协助解决。
专业解答房产物业纷争可通过和解协商、第三方协调、仲裁或诉讼解决。和解协商是首选,仲裁依据合同,诉讼为最后手段。各方应平等互惠,力求满意结果。多种途径保障权益,促进纷争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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