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的相关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亦不是由国家的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者是相关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相关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可以叫做“小产权房”。这种房屋事实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亦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交易,但是本身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南宁集体土地的房产证如何过户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没法过户。
2017-04-21 13:50:16 回复专业解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等于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到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等于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乘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更多关于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标准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专业解答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宗地征地单价×征地面积-土地补偿费。宗地征地单价由区片征地平均价格结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系数确定。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实计算。
律师解析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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