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本人身体原因晕倒碰伤,不是工伤。r《工伤保险条例》r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r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r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
(四)患职业病的;r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r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r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r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专业解答在上下班途中,因个人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跌倒,未必可被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只有当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遭受并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事故以及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时,方可视为工伤范畴。若不幸是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的摔跤,那么员工将承担主要责任,这并不符合视为工伤的基本条件。因此,这种情况下,员工需自行承担因自身失误而造成的身体损伤。
专业解答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时,若其所遭受的伤害系由于自身对交通事故不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导致,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工伤。然而,倘若劳动者并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需要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相应地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跌倒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只有因非个人过失或疏忽导致的交通意外受伤,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所以,如果您在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跌倒,是不能申请工伤的。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公平性和准确性,避免滥用工伤制度。请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平衡。
专业解答上下班途中因个人原因跌倒并不属于工伤范畴。只有因非个人过失或疏忽导致的交通意外受伤,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所以,如果您在上班途中因个人原因跌倒,是不能申请工伤的。这是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公平性和准确性,避免滥用工伤制度。请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平衡。
专业解答员工上下班骑自行车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如因个人原因跌落受伤,不算工伤;若因交通事故摔跤且员工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也不算工伤。但如因交通事故摔跤,员工非主要责任,则算工伤。具体情形需依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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