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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后还有效吗

董** 山西-忻州 其他咨询 2021.03.24 01:22:38 416人阅读

法庭调解后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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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庭辩讼终结后,还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是民事诉讼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从诉讼开始,审判人员就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能够调解的,予以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当事人双方如果自愿调解,在判决宣告前,人民还可以进行调解。
有些民事案件,诉讼开始时,双方当事人争执很大,互不相让,不愿进行调解。法庭辩论终结后,案件事实已经查清,是非也已分明,双方当事人比较愿意接受调解。因此,民事案件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人民应当依法判决。
调解的注意事项:
1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除了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执行程序外,所有民事争议案件,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庭前证据交换程序、
第一审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调解方式结案。
2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法》并未单独对调解的程序做出专门规定,调解是作为审判活动的一部分散布规范在各类各级审判程序中的。
3由于调解在操作上具有相当的灵活性,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对调解作了原则性规定,但调解作为一种诉讼活动,仍有其方式、步骤和顺序,有其开始、进行、终结的运行过程。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庭调解时,应当严格遵循现行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4通过调解的司法实践,我们认为,任何程序的调解一般都要经过开始、进行、结束三个阶段。其中应注意的是调解的开始除法律规定外应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主动提出为例外;调解的地点应以选择在内为宜;以达成协议而结束调解程序或未达成协议而终止调解。
5一审民事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后,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人民都应制作调解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而二审及再审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则必须制作调解文书。在非一审审理中,即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也可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和解协议制成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或对符合条件的依当事人请求准予撤诉。
6另外,实践中,还应尽量避免“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而应将问题摆在桌面上,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以增加调解的透明度,真正体现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自愿。

2021-03-24 01:23:38 回复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后将具备强制执行力,所以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那么,离婚调解书就算离婚了吗领取离婚民事调解书时,就算离婚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就是生效的离婚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下,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采取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后而写成的文书,称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重要的司法应用文之一,具有法律效力。它既是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人民法院予以批准的证明,也是当事人遵照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都知道,在审理离婚案件前,会进行调解,那么,在离婚调解之后经过多长时间才会 第一次开庭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所以,离婚案件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或者三个月,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安排开庭的时间,如果法官手里的案子比较少,可能第一次开庭就会安排得比较快,如果法官手里堆积的案件太多,可能第一次开庭就会安排得比较慢,但最终基本都会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审结的。 所以,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还是建议有条件的委托律师处理,因为律师可以很好地与法官更进案子的进展沟通,从而使整个案件的流程走得更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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