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房承租人的认定
(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的一般不发生承租人变更,补偿对象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拆迁中取得补偿获益权;但这种情况下会发生不符合规定的变更而侵害成员利益的情况,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三)原承租人去世后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一直没有办理变更。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人的问题上出现不同的意见。
二、公房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能不能续租
(一)首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专业解答(一)对于公有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金,承租人和同住人员之间的分配通常基于公平、平等的原则进行,即每人均分配到相等的份额。然而,如若公有住房承租人在领取了拆迁补偿金之后离世,该笔补偿金便可视为其个人遗产,并根据遗嘱法规则或法定继承顺序,由其继承人平均分享这部分财产。
专业解答即使房产有抵押权,不影响租赁协议执行。租户在抵押期间内可正常享受租赁权益,履行租金支付和合约义务。抵押权不影响租户对房屋使用权和租赁合同权利的行使。
专业解答公有住房拆迁补偿分配遵循“一人一份”和公平原则。承租人去世后,补偿款按遗嘱或法定继承分配。 以下情况可获优待:年迈、体弱、经济困难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取得公房承租权时支付超出平均水平的款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需承担监护责任。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不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能不能继续租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不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承租人死亡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不可以继续租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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