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是可以报警的,警察会上门协调的也可以找街道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1、找到楼上当事人,当面讲清楚事实,并要求其停止这种扰民行为; 2、找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居民委员会投诉,让政府部门出面进行调解; 3、找当地派出所民事调解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4找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根据《物权法》中规定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若扰民声音达到一定分贝,可参照此条法律,法院会责令你楼上的停止噪音侵害。
可以向城管或者环境部门投诉噪音污染,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个人感觉在不严重的情况下属于邻里纠纷,还是协商为主,如果能通过居委会进行调解最好,把实际情况说明一下,对方应该会予以理解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