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女方和前夫协商不成,到,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A和妻子毛芙蓉在离婚后,他们的次女B和母亲毛芙蓉一起生活。2000年10月,毛芙蓉同当地人C结婚,C成为B的继父。今年4月,毛芙蓉因为意外事故去世,A便找到了C家,要求将B带回抚养,但遭到了继父C的拒绝。为讨回自己亲生女儿的,5月,A将C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父亲都在为B的抚养权申诉自己的主张,但抚养权最后会归谁呢继父C认为,他与B形成的继父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的去世而解除和消失。何况他与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己非常愿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请求驳回A的诉请;而亲生父亲A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理所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坚持要由自己抚养孩子成人。[审理] 审理后认为,亲生父亲A和B所形成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与其离婚而消失,继父虽然与B生活多年,但毕竟他与孩子是拟制血亲。虽然两人从感情上都愿意抚养孩子,但最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归亲生父亲A抚养,抚养费用自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A和妻子毛芙蓉在离婚后,他们的次女B和母亲毛芙蓉一起生活。2000年10月,毛芙蓉同当地人C结婚,C成为B的继父。今年4月,毛芙蓉因为意外事故去世,A便找到了C家,要求将B带回抚养,但遭到了继父C的拒绝。为讨回自己亲生女儿的,5月,A将C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父亲都在为B的抚养权申诉自己的主张,但抚养权最后会归谁呢继父C认为,他与B形成的继父女的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的去世而解除和消失。何况他与孩子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自己非常愿意抚养孩子长大成人,请求驳回A的诉请;而亲生父亲A则认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理所应当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坚持要由自己抚养孩子成人。[审理] 审理后认为,亲生父亲A和B所形成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与其离婚而消失,继父虽然与B生活多年,但毕竟他与孩子是拟制血亲。虽然两人从感情上都愿意抚养孩子,但最后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归亲生父亲A抚养,抚养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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