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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我家有两份宅基,都有宅基证。但是宅基证都是我爸爸的名字。我听说以后是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政府有权收回吗。
你好,你可以向当地政府机关进行咨询。
宅基地使用权应当按照“一户一宅”的要求,原则上要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是未经批准就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的房屋占用宅基地要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后无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补办有关的用地手续,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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