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湘西法律咨询 > 湘西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注册资金偷逃怎么处罚

注册资金偷逃怎么处罚

陶** 湖南-湘西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1.03.04 13:49:00 459人阅读

注册资金偷逃怎么处罚

其他人都在看:
湘西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湘西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公司注册时是不需要验资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之前,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开公司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1-03-04 13:51:0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