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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能使非法经营判缓刑啊?

彭* 辽宁-鞍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7.02.27 20:46:45 1285人阅读

听别人是非法经营罪的罪行很严重的,那什么情况下才能使非法经营缓刑啊?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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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想了解的非法经营判缓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017-02-27 20:5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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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想要使非法经营判缓刑,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是严格限制适用对象。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二是缓刑有考验期。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三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七十六、七十七条之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否则,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017-02-27 20:5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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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想要使非法经营判缓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判缓刑的条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条件。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017-02-27 20:4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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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非法经营罪满足缓刑适用条件的,能判缓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0-12-25 20:17:03 回复


1、非法经营罪处理好的话,判缓刑的概率挺高的,具体要根据案件情节及数量多少具体分析。
  
2、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判缓刑的条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符合缓刑条件。
  
3、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4、缓刑的概率是有的,至于能否判缓刑要结合上述情况及公诉意见、辩护意见由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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