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独生子女补贴,非农人口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各奖励50元。一直到孩子16或18周岁。退休后夫妻双方一次性在单位各领取3500元。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或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法律依据:《关于厦门独生子女补贴的最新政策和补贴新规定》明确提出,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购买保险。鼓励各地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同时明确,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救助力度。资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一次性定额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努力构建多层次的救助模式。
2021-02-08 21:32:49 回复专业解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专业解答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专业解答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专业解答厦门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厦门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5月至9月。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92-5110656,也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职工服务热线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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