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国的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补助金的审核时间作出了规定。
一般情况下,失业补助金通常是当月申请,第二个月发放。当事人提交完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后,相关部门通常会审核五个工作日左右。如果申请人比较多,或者是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从而影响了审核进度。那么审核进度会变慢,需要的时间要变长,最晚要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限如下: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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