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盖假公章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还采取了其他的签名方式。
2、如果盖假章的当事人在盖章同时还签字或者按指印的,该欠条有效;或者一方当事人已经支付借款或者偿还部分借款,另一方接受的,该欠条也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您好,针对您的病假条需要盖章吗/病假条需要盖章吗问题解答如下, 病假条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应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出具,必须加盖医疗机构诊断专用章。《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劳动部、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之前曾有报道过某公司生产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导致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的事件,那么对于此类事件,我们要如何处理?如果孩子注射了假疫苗怎么办?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吗?下面都有详细的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医疗纠纷、医患关系一直是深受大众关注的话题,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那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是什么?来了解一下吧!
当我们要成立一家医疗机构的时候,首先就要去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只有这样成立的医疗机构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一旦过期该怎么办呢?
医疗机构在进行效验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应的流程,其中有一点比较重要的就是提交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但是很多人对于医疗机构效验申请书都感到非常的陌生,不知道这类申请书该怎么写,下文就为您简单介绍。
当今社会,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很多患者的家属就会去医院闹事,这在法律上称之为医闹,其实医闹是不提倡的,因为非常容易造成不可控制的界面,那么医闹该怎么闹才不违法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想获取更多医疗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