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如果是错误裁定,仍为一审作出的裁定,你可继连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置:
(一)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裁判、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裁定;
(二)原裁判、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裁判、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换;
(三)原裁判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裁判漏掉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裁判等严重违背法定流程的,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专业解答不服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再审也是可以的,而请求再审的当事人如果认为自己没有很大的把握通过自己会胜诉,但是有认为法院的决定不合理就可以将证据交给当地的检察院,请求他们代替自己去法院进行抗诉并且由检察院接手案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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