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南法律咨询 > 黔南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如何处理

杨* 贵州-黔南 合同效力咨询 2020.12.05 23:49:45 362人阅读

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修物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黔南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黔南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0-12-05 23:51:4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未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是否合法

    专业解答承租人装修租赁房需经出租方同意。合同期满后,非固定附属装修如出租方接受,可折现给房东;否则,承租人可拆卸(须恢复原状,如有损坏)。紧密结合的部分,出租方利用则折现;不利用,双方分担因合同无效的现值损失,按过错比例分配。

    2024.07.17 2062阅读
  • 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怎么处理

    2025.07.09 959阅读
  • 合同解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 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5.02.19 1400阅读
  • 未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是否合法

    2024.04.26 117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