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法律规定的。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原则上推定为如果无相反证据证实共同债务,则即使离婚也要连带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另一方个人债务,那么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1、债务人在当初借款时就与债权人有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与家人无关。
2、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用。扩展资料: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专业解答在分居期间,要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意愿举债,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俩人一起还。但要是债务只与一方的个人消费、投资等私人行为有关,另一方完全不知情,也没从中获利,那就通常算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己还。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要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双方都得有义务去清偿。但是,具体要不要一起还,得看很多方面。根据《民法典》,只有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字、有一方事后追认了,或者债务是为了家庭日常所需而产生的,这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一方借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的范围,那除非这笔钱没用于共同生活等,而且债权人能拿出证据来,否则也得算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就不算。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对外提供担保,配偶一方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担保的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么配偶一方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担保责任是担保人的个人法律行为,并不一定导致配偶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署、追认或者其他视为共同意思的表示,那么婚后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也可以视为共同债务。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没有超过家庭日常所需,那么对方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得到了双方的共同追认,那么上述免责规定就不适用了,夫妻双方需要一起还债。
专业解答一方借钱,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诉讼费和利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事业,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非举债方需要负责。如果债务是个人的,或者债权人知道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非举债方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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