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格式如下:
兹有县乡镇村组村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此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于结婚,并生育有子女,现此人居住在(地址)生活,望派出所给予办理。特此证明村委会年月日(盖章)一般来说,派出所是要求来办事的群众有一个个人申请的。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所需材料
1、已婚人员或未婚但已达到晚婚年龄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原户主申请;
② 村委会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③ 乡镇以上土管、建设(房地产)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房屋分割协议和乡镇政府签署同意分户意见的证明;
④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
⑤ 相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⑥ 派出所民警调查意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私自收养的孩子,上户口,可参照如下处理:
1,不管当事人是私自收养还是合法收养的孩子,只要是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申请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权利,而办理身份证的前提就是要有户籍信息;
2,当事人与养子女之间,不存在合法收养关系的,可以找到当事人或者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孩子的户口;
4,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有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来办理即可;
5,如果对方无理由拒不办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政府局(或者市长信箱)反映情况;
6,也可以到当地当地有关部门行政,还可以打电话寻求当地新闻媒体的关注。
建议询问发放工资的政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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