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土地经营权并不是自国土管理部门与出租方签订流转协议生效时就确立的。土地经营权的确立时间应该是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起。在同等条件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经营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方。设立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土地经营活动的合法稳定,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同时保障交易的透明度和各方权益。
专业解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子女能否继承,要视情况而定。通常,要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者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不过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继承。但通过招标等非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经营权,其合法继承人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实施流程是什么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流程时,申请人须向所在市或县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递交租赁申请,同时需备齐各项必需的材料;待申请获得批准通过之后,出租方即出租人和承租方即承租人均须签署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经出租之后,租赁双方仍需继续依照原先达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接下来需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然后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最后完成注销登记的步骤。
专业解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土地确权证之异同探析这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即为依法进行的确权证明。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乃是基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登记和发放证书这一基本原则,主要依据承包土地的合约、相关权利证书以及集体所有权入册的实际情况,从而进一步精确确定每块土地的具体面积以及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
专业解答关于土地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形中,转包通常是指在保持原有承包人与村集体间承包合同不变的前提下,将自身所承包的土地再次发包给第三者。相较而言,土地承包权或者说转让则涉及到将承包人手中所持有的土地直接交由第三方进行承包,新的承包人间接地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而原承包人则退出该合同关系,这实际上相当于出售了其所拥有的承包经营权。
律师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都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与他人进行合作建房的话会被视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只要被转让方能够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就是有效的。
律师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都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与他人进行合作建房的话会被视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只要被转让方能够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就是有效的。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通过书面签订合同赠与他人。 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目的不是为了土地使用权商品的交换,而往往是基于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特征: (1)土地使用权赠与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移交土地使用权,并承担有意不告诉所赠与土地的缺陷而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可以附带一定的条件,要求受赠人必须按照约定条件行使土地使用权。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合同,追回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土地使用权。
律师解析 土地使用权与采矿权二者不是直接包含的关系。 采矿权是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采矿权,是以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获得收益为基础,具有严格的排他土地使用权,即为一切依法或依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也就是经济上的“土地使用”加法律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用益物权的类型包括: 1、建设用地使用权; 2、宅基地使用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 4、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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