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亲宅基地上女儿出资盖房,若父女无房屋归属约定可协商分配权益并订立书面协议;产生纠纷女儿能证明出资及主导建房则享有相应权益;拆迁补偿中房屋价值按约定或实际贡献分配,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父亲,建议及时沟通并订立书面协议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而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当父女没有对房屋归属作出约定时,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房屋归属和相关权益,这样能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若出现纠纷,女儿若能证明建房资金由自己提供且实际主导建房,那么其对房屋享有相应权益是合理的。在拆迁补偿方面,房屋价值补偿按约定或实际贡献分配,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归父亲,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与父亲沟通,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大家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