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某公司担任策划经理,公司用我在活动现场的照片做宣传,并且印成宣传页做宣传,也没有额外支付我费用是不是广告侵犯肖像权?
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而规定的。这种不当使用区分为:“以营利为目的”和“非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使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这种侵权行为限制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范围,如果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你公司的行为就属于广告侵犯肖像权
2016-12-06 14:45:5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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