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交通事故中,受害方没提车,全责方提车,全责方未经过受害方提车,
你好,(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应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二)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三)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期限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没有按要求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或者预付抢救治疗费用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四)当事人的其它证件在检查登记后,应当场发还。
专业解答在发生了车祸时,在出车祸受害方全权交给警察是不可以的,有很多补偿是需要自己争取的,警察只可以维护我们个人的合法权益。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大概在308100元左右;精神损失费在5000元左右;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很多费用。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