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如果向提供担保的。那么,如果其申请错误,并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该在担保中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输赢不是律师的问题,决定输赢的是事实和证据,律师不承诺官司输赢,律师挣的是提供法律服务的报酬,利用知识和经验付出辛苦了就应该得到尊重和报酬。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律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就会敢和政府打官司,律师是具有相应权利的,代理种类诉讼案件,其中就包括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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