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0-11-07 05:03:44 回复专业解答在遭受交通事故后,若责任方未能按责承担起医疗费用垫付的义务,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和解决:首先,若该起事故的责任人已经购买了相关的保险服务,诸如第三者商业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在此种情况下,便可由其相应的保险机构先行对伤亡方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支付或部分支付。
专业解答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专业解答根据交通法规,事故双方应依责任比例分摊医疗费用。机动车肇事者需先承担强制三者险范围内的赔偿,超出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摊。若纠纷未解且肇事方未支付费用,家属无力承担时,可由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垫付。尽管个人可能需担责且医保不报销,但仍有特殊情形可申请医保报销部分费用。
专业解答(1)交通事故赔偿若已覆盖医疗、丧葬、护理、器具及误工费用,企业或工伤保险不再支付。垫付须偿还。 (2)若伤亡员工已领交通赔偿的死亡或残疾补助,工伤保险不再发放相应补助。不足部分由企业或工伤保险补充。 (3)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残疾,除上述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规定执行。 (4)若员工因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未获交通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按规定提供待遇。
专业解答面对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协商,争取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向权威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若仲裁后问题仍未解决,投保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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