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元法律咨询 > 广元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因政府部门部分原因造成农村土地被占用该如何处理?

因政府部门部分原因造成农村土地被占用该如何处理?

肖** 四川-广元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1.07 00:33:38 444人阅读

因政府部门部分原因造成农村土地被占用该如何处理?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广元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3.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4.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6.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  除第四项规定外,动工开发时间按照新约定、规定的时间重新起算。

2020-11-07 00:34:3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