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梅州法律咨询 > 梅州退款纠纷法律咨询 > 买到假货的鞋子并且不退款还给我方案我不满意?

买到假货的鞋子并且不退款还给我方案我不满意?

ask****626 广东-梅州 退款纠纷咨询 2020.10.31 21:06:36 308人阅读

买到假货的鞋子 并且不退款 还给我方案 我不满意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梅州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消费者受到商家欺诈的,能够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且不低于五百元的赔偿。  法律依据:  
1、《侵害消费者权益做法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一)项至第
(六)项限定做法之一且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骗、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做法的,隶属欺诈做法。  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
(七)项至第
(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限定做法之一的,隶属欺诈做法。  
2、《侵害消费者权益做法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做法: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虚构产地、虚构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修改生产日子的商品;  
(四)销售虚构或者冒用认定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虚构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决裂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意使用决裂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欺骗消费者价款或者花费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商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做法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买下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花费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够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限定的,依照其限定。

2020-10-31 21:08:36 回复

可以报案根据证据定罪。故意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毁损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会追究刑事责任;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况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赔偿受害者损失。
毁损的财物价值达不到5000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好,如鞋子所描述有差距,可以要求退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