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贪污犯罪涉及的钱款可不是一般的东西,没有什么特别的性质要求。在这类案件中,关键不在于钱款本身的特殊性,而在于贪污人在贪污过程中获取的财物规模和数量。只要贪污人能利用职务之便,用非法手段,比如占有、侵吞、盗窃、诈骗什么的,把公共财产弄到手,那就有可能被判定犯了贪污罪,不管这些钱有没有特别的地方。
专业解答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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